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尹杰报道 学期即将结束,有一些民办学校的家长不断致电本报,询问疫情期间学校收费该如何退。6月28日,记者带着问题走访了市教体局相关负责人。
市教体局基教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5月25日就发布有关通知,对退费的范围和要求进行了说明。市教体局也随即向各县区教体局和各市属民办学校下发传达了省里的文件,并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不过,有些家长不是很清楚具体的文件规定。近期,市教体局也收到了一些家长的咨询。对此,市教体局高度重视。为回应家长关切,维护学生权益,6月26日,市教体局专门针对家长普遍关心的疫情期间民办学校收费问题发布了《关于疫情期间民办学校收费工作的情况说明》。
说明中要求,各民办学校一要严格执行学费(保教费)收费规定。各校要落实网上教学相关规定,做好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内容衔接,确保教学计划完成。各学校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未开学或未开课(含网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如果提前收取了学费,要立即全额退费。二要严格落实住宿费、餐费退费要求。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餐费。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三要及时退还该退的费用,不能充抵下学期费用。对于不按规定退还住宿费、餐费的学校,一经查实,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在全市进行公开通报。在未接到上级部门新的退费文件之前,市教体局将严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教体局基教科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强调,从省里到市里的一系列文件,对什么费用该收、什么费用该退以及相关费用如何计算都有明确规定,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市教体局还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23886572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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