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报名将于
4月18日-22日进行
为了帮助广大家长
提前了解招生政策
佛山市教育局推出问答解读
一起来看看
2023年,佛山市教育局印发《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有效期五年,目前上述方案仍然有效,可以用于指导2024年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市级层面今年不再另行发布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相关政策以上述方案为准;区级层面将根据上述方案,在报名前发布实施细则。
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4月18日上午9点至4月22日下午5点(点击查看详细日程安排),如有意报读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需在上述时间内报名,报名网址及操作指引将于报名前公布,请密切留意“佛山发布”和“佛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指引。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同时申请公民办学校学位,如有多个录取结果的,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个到校注册。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有六类,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一方符合任一类,均可报读。
第一类:具有佛山户籍。
第二类:持有效期内佛山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下同)。
第三类:具有佛山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仅限学生本人报读初中)。
第四类:在佛山居住的华侨及外国籍人员。
第五类:各类优待对象。
第六类:不符合以上条件,但具有在佛山工作或居住的证明,如社保、纳税、房产等。
所有招生对象均应在市民办招生平台上报名,未在平台报名的,学校不得录取。其中,第六类招生对象,也需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填报志愿,只能参加补录。
第一至四类(户籍、学籍、居住证、华侨及外国籍人员)招生对象如何招生?填报志愿及录取规则是怎样的?
对第一至四类招生对象实行普通招生。
填报志愿规则:每位普通招生对象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所属区至多2所学校的志愿。
录取规则: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顺序依序录取,同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同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对象被第一志愿录取后,第二志愿自动失效,不再参加第二志愿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录取,则按照所填报的第二志愿参加录取。学校如在第一志愿录取中已完成全部招生计划,则不再开展第二志愿录取,所有填报该学校为第二志愿的志愿自动失效。
特别提醒家长尽量将最想去的学校放在第一志愿,两个志愿建议有一定的梯度,避免盲目报两个热门学校。
对符合条件的第五类招生对象实行直接录取,包括三类:政策直招对象、人才直招对象、协议直招对象。
政策直招对象: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政策条件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子女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人才直招对象:符合地方政策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对市、区政府特定条件的重大项目、重大平台有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子女。
协议直招对象:有效期内建校协议约定承接生源,本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直系亲属,本校签署劳动合同且已在本校工作和购买社保满一年的在职教职工子女。(从2024年起,小学对口幼儿园直招政策已到期,不再执行)
各类直招对象均需在市民办招生平台上报名,并以符合条件所在区为报名所属区,报名同时填报所属区学校志愿,其中政策直招和人才直招对象应填报所属区2-3所学校志愿,协议直招对象应将协议学校作为唯一志愿填报。经资格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就读志愿,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学校。其中,人才直招报名人数超过预设招生计划的,采取统筹分配、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录取。学生被录取后,不再填报其他志愿,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录取。
第六类招生对象,需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填报志愿。在补录环节,自行联系学校进行补录。
直招、直升和普通招生阶段,所有学校均不得跨区招生;补录阶段,审批机关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在区内补录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在保障住宿条件的前提下,可面向市内区外补录。具体学校名单和补录计划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公布(除上述学校外,其余学校均不得跨区补录)。
具有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政策解读:一贯制学校中自愿选择小学初中贯通培养,且具有本校小学学段连续六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具有直升资格。为确保政策有序衔接,具体以2021年3月31日作为临界点来进行区分:
2021年3月31日(含)前设立或变更的一贯制学校,2021年3月31日(含)已具有该校学籍的学生,其毕业时具有该校直升资格;2021年3月31日(不含)后纳入市民办招生平台招生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在毕业时具有该校连续六年完整学籍的,具有该校直升资格;2021年3月31日(不含)后通过转学插班进入该校的学生,其毕业时不具有该校直升资格。
2021年3月31日(不含)后新设立或合并的一贯制学校,纳入市民办招生平台招生后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在毕业时具有该校连续六年完整学籍的,才具有直升资格;2021年3月31日(含)前已在读的学生及2021年3月31日(不含)后通过插班转学的学生,不具有直升资格。
对于2024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而言——
如就读的一贯制学校在2021年3月31日(含)前已设立或变更,那么2021年3月31日(含)已具有该校学籍的学生,具有该校直升资格;2021年3月31日(不含)后通过转学插班进入该校的学生,不具有该校直升资格。
如就读的一贯制学校在2021年3月31日(不含)后新设立或合并,今年暂无符合直升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请在一贯制学校就读的家长,及时向学校了解学生的直升资格,并关注学校公示的直升学生名单。
需要在市民办招生平台上报名,且必须按照学籍信息填报报名信息。校内直升对象可依入学意愿按顺序选报本校直升志愿和所属区至多2所学校的志愿。本校直升志愿可放弃,但选报了本校校内直升志愿的学生,首先参加本校直升录取,直升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直升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摇号录取。如被录取,其它志愿自动失效,如未被录取,按已填报其他志愿参加录取。
报名成功不代表已录取。除报名外,家长还需完成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填报志愿等各项操作,家长应密切关注市教育局在“佛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各环节官方公告,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有关操作。
可以。但需要提醒的是,只要被录取,不论去或不去该学校注册,都不能参加补录。因此,家长在填报志愿时,应充分了解意向学校的招生计划、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条件(含住宿条件、新生床位数)、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经仔细对比、充分考虑后,按照意愿顺序填报志愿。
双(多)胞胎有意入读同一所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同时填报“长幼随学”有关信息。资格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将使用同一个报名号、同一个摇号码进行电脑摇号,中签则全部录取,不中签则都不录取。
特别提醒家长,双(多)胞胎如不填报“长幼随学”信息,市民办招生平台默认不申请“长幼随学”服务,如后续双(多)胞胎不在同一学校,不再进行调剂和优先补录。
兄弟姐妹有意入读同一所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同时填报“长幼随学”有关信息。弟弟妹妹应符合哥哥姐姐学校所属区的报名条件,并将哥哥姐姐所属区作为报名所属区。填报志愿时,弟弟妹妹必须填报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第一志愿。其中,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一贯制学校,同时弟弟妹妹具备该学校直升资格,必须填报该学校为校内直升志愿。
在不超计划的前提下,学校必须优先补录符合条件的兄弟姐妹,市民办招生平台自动为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弟弟妹妹补录至哥哥姐姐所在学校;补录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具体补录办法。
特别提醒的是,如未按上述要求申请“长幼随学”服务,将不纳入优先补录范围。如填报志愿时填报了其他学校志愿且被录取,则不能参加补录,无法纳入优先补录范围。
统一注册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照兄弟姐妹、区内、市内区外等顺序依序进行补录。兄弟姐妹优先补录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审核通过后按照剩余招生计划自动实施补录,其他资格审核通过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报名对象,自行联系学校补录。
在本区不能完成招生计划,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在保障住宿条件的前提下,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适当面向市内区外补录。
需要说明的是,审批机关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与市直属学校不是一个概念。具体学校名单和补录计划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在补录环节统一公布。
学校提前录取或提前承诺录取无效。
不能。学校不得二次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补录被录取后放弃注册的学生。
不可以。所有意向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必须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从在市民办招生平台已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但未被录取的学生中补录。
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强化全过程监管,加强对违规招生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欢迎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共建良好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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