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美术学院
2023年本科招生录取标准
1.大陆考生按专业排名录取各专业录取标准
(一)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
1.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09名。
2.中国画: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3名。
3.书法学: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8名,并列1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4.040分。
4.实验与科技: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8名。
5.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39名,并列339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78.788分。
6.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6名。
7.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名。
(二)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
8.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80名,并列180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3.865分。
2.大陆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录取标准
9. 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3.067分。(其中重庆市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5.208分;湖南省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9.129分)。
10. 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7.206分。
11.艺术学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5.602分。
12.艺术与设计管理(中法合作办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2.843分。
3.华侨港澳台考生录取标准
1.华侨港澳台联招考生
专业考试合格,根据考生全国联招文化课成绩排队,文化课成绩录取至477分。
2.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
专业考试合格,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四门核心科目成绩不低于“2,2,2,2”。
二、清华大学
2023年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
一、设计学类
获发我校2023年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9.48分、重庆不低于223.65分、其他省不低于214.68分可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6人,其他省生源144人。
二、美术学类
获发我校2023年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423.25分、四川不低于448.75分、其他省不低于447分(专业课成绩同为447分者,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111.67分)可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三、艺术史论
艺术史论专业初选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史类一批线,文化课相对成绩重庆不低于133.33分、山东不低于129.81分、陕西不低于128.83分、江苏不低于124.29分、其他省份不低于122.12分可予录取。
以上录取15人。
注:
1.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446.25/北京入围线421.5×100】+【高考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3.专业课折算成绩和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执行。
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系统内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继续在第二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两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类内调剂的,将在本专业类内进行调剂;如不服从类内调剂,将不予录取。
三、中国美术学院
2023年本科招生艺术类校考专业和建筑学专业划定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公告
1.本科招生校考专业(含建筑学)拟录取分数线
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校考专业(含建筑学)专业为全国不分省计划。若考生填报多个专业志愿,我校将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服从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
①艺术类校考专业(除建筑学)综合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 = 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②建筑学按各省美术学与设计学统考合格后以高考文化成绩排名顺序录取。
③艺术类校考专业和建筑学专业划定文化课控制分数线366分(不分文理),对于分文理科的省份,则按文科366分,理科366分执行。
④我校校考专业满分:300分;高考文化课成绩以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排名及录取。
⑤艺术类校考专业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复试成绩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建筑学专业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未尽事宜,请查阅《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华侨、港澳台本科招生拟录取分数线
四、天津美术学院
2023年本科录取文化最低控制线
五、四川美术学院
2023年本科招生文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理论类)
注:根据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承认政策加分,按高考原始分划定控制线和进行录取工作,满分不是750分的按750分折算。上海高考文化满分为660分,云南高考文化满分为772分,均按750分折算后排位。
六、鲁迅美术学院
2023年本科招生文化课控制分数线
1、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80分。其中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按外语单科满分150分计)。
2、表演专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执行。
3、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为350分。
*文化课按原始分,满分750分计。
七、广州美术学院
2023年广东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经研究决定,我校2023年普通本科广东省提前批“统考+校考”专业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录取原则详见《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八、湖北美术学院
2023年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北)
经研究决定,湖北美术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北)如下:
1.高考文化分投档分数线
①绘画设计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328分
②书法类:319分
③服装表演类:263分
2.综合折算分或专业分计算基本规则
①绘画设计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0.6)×2
②书法类:
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6+校考专业成绩×0.4)×2
③服装表演类:
按服装表演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3、其他说明
以上专业类型录取考生均为我校校考合格且报省招办备案生源。美术理论类专业(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及普通本科批类专业(工业设计、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录取分数线由湖北省招生办统一公布。
经研究决定,湖北美术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如下:
1.高考文化分投档分数线
我校高考文化分投档分数线执行2023年相应省份相应批次与相应类型的文化投档资格线。
2.综合折算分或专业分计算基本规则
①绘画设计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0.6)×2
②书法类:
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6+校考专业成绩×0.4)×2
③服装表演类:
按服装表演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④美术理论类
根据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3.其他说明
绘画设计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书法类、服装表演类录取考生均为我校校考合格且报各省招办备案生源。美术理论类为相应省份相应专业联考成绩合格生源。
文化成绩按照满分750分计算,其中上海按照满分750分进行折算;云南、海南使用高考文化原始分(满分750)计算。我校不另外制定加分政策,依照教育部及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政策性加分的有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
九、西安美术学院
2023年陕西省录取分数线
我院2023年本科招生各专业执行分省计划,优先录取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数线上出现并列情况,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录取。目前我院在陕西省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录取分数线公告如下:
注: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录取考生预分专业(方向)志愿填报相关事项,将于我院在各省录取分数线发布后进行,请及时关注[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本科招生-最新动态]公告。
十、广西艺术学院
2023年本科招生录取标准
十一、中央民族大学
2023年艺术类校考专业拟录取原则及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及国家民委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艺术类招生章程及各专业(方向)计划招生数,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校考专业合格名单中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相应批次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划定了各专业(方向)分数线。详情如下:
1.美术学类:专业线171
2.设计学类:专业线163.333
3.舞蹈表演(男):专业线67.008
4.舞蹈表演(女):专业线77.4
5.舞蹈学(男):专业线71.633
6.舞蹈学(女):专业线73.725
7.舞蹈表演(民族艺术英才班)(男):专业线72.417
8.舞蹈表演(民族艺术英才班)(女):专业线78.107
9.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线84.2167
10.音乐学:专业线88.251
11.音乐学(民族班)(男):专业线81.2867
12.音乐学(民族班)(女):专业线83.8233
13.音乐表演(含民族艺术英才班):计划做分省,专业线不低于60
备注:遵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专业。
十二、中国传媒大学
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十三、东华大学
202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情况统计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
1.采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
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说明:专业考试成绩为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
(2)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湖北省)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投档的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3)同分排序原则
考生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4)其他说明
如省(区、市)录取规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2.采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
海南、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新疆、云南、山西、陕西和港澳台侨地区
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不做分省计划,考生须校考成绩合格,在此基础上所有考生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说明:专业考试成绩为校考成绩。
考生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考生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时,须填写专业志愿。如报考专业为省级统考专业,考生还须统考成绩合格。考生在我校校考志愿填报时所有专业都可以填报,未填报的专业视为考生放弃该专业,将无法取得该专业的合格证,高考填报志愿时不能填报该专业。高考录取时,录取和调剂仅限取得合格证的专业,高考录取时专业调剂的顺序按照校考专业填报的顺序进行(包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
4.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课程用英语授课,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注:湖北和甘肃未录取结束,待录取结束后在东华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更新。其他采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扫描二维码查看。
十四、北京印刷学院
2023年艺术类校考专业综合分录取线
根据我校 2023 年本科招生章程及考生成绩,经研究确定:
一、文化课成绩要求
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综合分录取线
十五、浙江理工大学
2023年艺术类分专业录取情况
各位考生、家长好!根据2023年高考录取进程,我校艺术类省外校考批(部分省份,详见查询页面)、浙江省艺术类一批、浙江省普通类提前批三位一体、单考单招的录取结果已公布。其他批次将陆续公布,敬请关注。
十六、北京服装学院
2023年在北京录取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
根据《北京服装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北京服装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及2023年报考我校的北京生源美术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经研究确定我校2023年在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文化课及录取综合分分数线。
一、文化课分数线
设计学类、动画专业为 421.6 分,美术学类为 395.25 分,表演专业为 336 分。
二、录取分数线
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及动画专业
2.表演专业
表演专业录取分数线请考生参见我校后续发布的采用校考成绩录取专业的分数线。
十七、景德镇陶瓷大学
2023年高考录取进程公告
2023年书法学专业按全国(江西省以外)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最低录取总分为70.21分。江西省内书法学录取最低分待定。
附:2023年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不含书法学)录取最低分
注:存在个别考生分数上线,但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已经退档。
十八、北京电影学院
2023年艺术类本科录取原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创意策划)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35名。
2.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剧作)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47名。
3.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8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7名。
4. 表演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高考科类)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02名。
5.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9名。
6. 录音艺术专业(电影录音)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后,按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0019。
7. 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录音)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后,按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0.9695。
8.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高考科类)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9名。
9. 艺术与科技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后,按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0077。
1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50名。
11. 新媒体艺术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2名。
12. 产品设计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9名。
13. 环境设计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5名。
14. 跨媒体艺术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2名。
15. 电影学专业(制片与市场)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后,按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0.9781。
16. 电影学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后,按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0.9919。
17.摄影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8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37名。
18. 动画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04名。
19. 漫画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49名。
20.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动漫策划)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9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43名。
21. 影视技术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1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54名。
22.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85后,按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0.9115。
23.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8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57名。
24.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分数比值达到0.7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95名。
说明:
1.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录取规则的执行,均须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投档录取规则。如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高考文化录取分数线低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2.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对于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者本科录取批次未合并的生源省份:
分数比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高考科类】
对于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者本科录取批次已合并的生源省份(例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青海省):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特殊类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应高考科类】
①上述公式在完成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对于四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计算办法。例如,某文科考生高考成绩403分,该考生高考所在省的文科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76分,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分数比值为0.6997。
②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所以上述分数比值计算公式中,考生文化课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③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3.关于成绩并列:
①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②按照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分数比值排序并列的情况,则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关于报考专业与艺术省级统考对应关系
请考生参照《北京电影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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