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于伟人故里大美湘潭的中心城区,是一所融理、工、文于一体的综合性高职院校。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教职工(非事业编)。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聘工作方案,落实招聘工作,研究处理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1个;招聘计划17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19日(上午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点击“2023年第三轮合同制招聘报名入口”图标,按照应聘岗位对岗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报名材料如下:

(1)《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4)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本人隶属的基层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加盖党组织公章的证明材料,开具时间须为2023年7月1日以后;

(5)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体检后提供);

(6)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7)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部门网页通知公告栏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报名端口打印准考证。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试讲、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部门网页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 应聘A01-A08岗位: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主要为《高等教育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总分100分。

试讲: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方式,授课内容由应聘者从招聘单位指定教学内容中自主选择,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态度、教学基本素质、教学内容、效果、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总分100分。

② 应聘B01-B03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考察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试讲等环节(以实际开考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所有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岗位人员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0731-52518776、52554278(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731-52554275、52518762(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1 2023年第三轮合同制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点击链接查看附件:第1招考|2023年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教职工招聘公告_第1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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